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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普惠金融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4年

发布时间:2020-04-27  来源:中国公共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全民公众讯 4月26日,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的普惠金融服务,将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为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的普惠金融,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于2017年发布了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和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

  此次发布的公告称,上述政策中规定于2019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公告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

中国公共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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